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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二)公共基础课补考安排及监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各系(部):

2016/2017(二)公共基础课补考安排在9月23日(星期六)上午进行,《体育(2)》、《体育(3)》课程补考必须在9月23日(星期六)之前完成。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请各系(部)及时做好补考及监考的通知工作。

1.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含重修补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通知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独立认真完成考试。

2)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园卡不可作为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重修学生中,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参加本次补考:

①上学期末参加重修考试但未通过的;

②上学期末办理了缓考手续的。

4不在补考名单之列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2.基础部、思政部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注意监考时间和场次,按时做好监考工作。思明校区主考室设在教学楼106教室,翔安校区主考室设在梯形教室1,请巡视人员、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主考室签到、领卷。如有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监考工作请自行调整,并务必于9月20日(星期三)之前将调整名单通过OA邮件报教务处郑昭华,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附件详见OA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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