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进程安排,我院定于本学期第19周组织期末考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考试安排
1.公共基础课
(1)公共基础课课程考试安排在第19周1月6日-1月7日进行,由基础部和思政部负责组织安排。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请基础部、思政部自行协商组织。各系安排期末考试,请注意避开1月6日-1月7日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
安排期末考试务必遵守以下原则:请严格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安排每场考试;
考试场次 | 每场考试时间段 |
第一场 | 上午8:20-10:20 |
第二场 | 上午10:30-12:30 |
第三场 | 下午14:00-16:00 |
第四场 | 下午16:10-18:10 |
特别提醒:
①关于试卷报送问题:根据《试卷管理与成绩报送规定》结合文印室印刷实际,请基础部、思政部于第14周(12月6日之前)将考试安排表及试卷报送教务处郑昭华。
②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含重修学生)携带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园卡不可作为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③考前请基础部、思政部于12月23日(星期一)之前将2019级公共基础课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最终确定版)报送教务处郑昭华,同时,请将安排表发放给各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及物业办公室(思明校区)/教学准备室(翔安校区)。
2.专业课
(1)各系请根据《教学进程表》的要求做好2018级学生的专业课期末及重修考试安排,2019级学生专业课期末及重修考试安排在第19周,可以从1月8日(星期三)开始安排。如果本系的教室不够使用,请自行联系其他系借用教室事宜,并及时在教务系统中锁定教室,以免造成考场冲突。
(2)请各系于12月23日(星期一)之前将2019级专业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最终确定版)报送教务处郑昭华并通知至学生,同时,请将安排表发放给各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各班级及物业办公室(思明校区)/教学准备室(翔安校区)。2018级专业课期末考试及重修考试安排表1月6日(星期一)之前按上述要求给相关人员及部门。
特别提醒:
关于试卷报送问题:根据《试卷管理与成绩报送规定》结合文印室印刷实际,请各系(部)第14周(12月6日之前)于将考试安排表及试卷报送教务处郑昭华。
二、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安排
公共基础课巡视人员由基础部、思政部共同协商安排,专业课巡视人员由各系自行安排。请各系(部)巡视人员做好巡视记录,巡视结束后,1月13日(星期一)之前将考场巡视记录表(附件1)的纸质版签名后交教务处郑昭华。
三、期末考试违纪情况的报送
请各系(部)于1月13日(星期一)之前报送2019/2020(一)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期末考试违纪情况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的电子版发OA邮件给郑昭华,纸质版盖系公章后与收齐的违纪学生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若本系(部)组织的考试无考生违纪,请务必于1月13日(星期一)之前发OA邮件告知教务处郑昭华。
注意:违纪学生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四项,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好后报教务处。
1.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
2.违纪学生的检讨书(具体要求见附件3。请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及系领导审核后签署意见再报教务处);
3.违纪学生的答题卷(试题卷请各系自行保存);
4.违纪物证材料(材料上必须注明违纪学生的班级、姓名;手机存储考试相关信息、接收考试相关短信,将考试相关信息写手上、桌面上等情况,请务必将上述内容拍照留底作为佐证材料,并打印报送教务处)。
附件详见OA邮件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