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推迟开学。在此特殊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推迟开学对教学和学习造成的影响,要求各个系部积极采取灵活、合理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时间与范围
1.适用时间:
本方案从我院原定开学时间起(原计划教职工2月10日上班,学生2月12日上课),直至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院通知教学秩序恢复正常为止。
2.适用的主要工作范围:
(1)推迟开学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开展教学的课程;
(2)推迟开学导致学生实习、补考、调整专业等工作受影响;
(3)推迟开学导致学生无法按要求及时返校;
(4)推迟开学导致学生的情绪化反应(包括网络舆情)
等情况。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
1.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指示或根据疫情情况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各系要提前通知学生本学期将推迟开学,并在开学具体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学生。
2.各系部、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提前制定具体的教学调整方案,从原定开学时间(2月12日)开始,灵活、合理地安排学生(含退役军人学生)在家学习,包括网上学习、自学或其他可以在家开展的学习活动。若专业的教学调整涉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变化,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全校教职工按原定开学时间(2月10日)进入正常的上班状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在家或在学校)。各系部要提前安排专任教师或班主任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任务。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的答疑解惑工作,定期向学生了解情况,及时告知有关教学的工作安排,做好过程管理。各系部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或告知相关学习材料的获取途径。
4.开学后,各专业根据原定的学习安排,结合学生在家学习的实际效果,再确定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予以弥补,具体解决方案要在开学后第二周结束之前报系部批准,教务处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批。确实难以在本学期弥补的,可以按学院规定程序申请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负责协调组织。
5.在学院通知疫情应急状况解除之前,各系部暂停实习和社会实践项目的开展,不得组织学生开展群体性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学生和相关协议实习单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具体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6.各系部通知寒假期间曾前往湖北省(包括经停)的师生,以及其他与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过的师生,回家后自行在家隔离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的医学调查。若因此推迟返校,或者开学后无法及时购票返校的学生,其请假手续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先报备后补办,其上课所受影响由各系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教师采取单独辅导等方式解决。
7.各系部应通知学生在家期间做好自我保护,遵守当地的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做好联防联控。对于学生因推迟开学原因引起的关于学业方面的困难等问题,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安排老师做好沟通、解释、安慰、辅导等工作。
8.因为推迟开学而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的其他工作,比如补考、重修报名、转专业等工作,原则上顺延,在符合程序情况下尽可能缩短时间;涉及上级或校外的相关工作,如学生参加全省或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等,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四、其他事项
针对推迟开学可能带来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处理。各个系部要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预测可能产生的后果或影响,根据方案科学合理地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尽可能减少对教学工作造成的影响,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