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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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加强风险防控,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预案》,请各系严格执行。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各系领导班子及校外实习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将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各位指导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明确具体负责的班级学生实习情况,对学生当前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二、加强实习实训管控

  1.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但尚未开展的实习,必须延期组织实施;经学校批准自行联系的实习但尚未到岗的,必须延期实习。各系及指导教师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联络,并将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

  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实习的学生应留在家庭所在地,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学校要密切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

  2.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或经学校批准自行联系的实习,已在岗实习的,根据学生实习地疫情、实习岗位性质等,实行分类管控。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超市、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实习,一律暂停;对在其它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原则上应暂停。因情况特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基础上,由系部与实习单位商定可继续实习的,报教务处备案。

  对于暂停实习的学生,原则上返回家庭所在地,各系及指导教师要督促回家的学生遵守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充分做好途中防护;暂停实习但仍留在实习单位所在地的,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继续进行实习的学生,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服从当地和实习单位疫情防控安排,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3.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职业院校顶岗实习时间减少的问题,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或采用其它实践教学方式妥善解决,必要时经批准可适当调整毕业条件中的实习考核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并于报批后及时告知学生。涉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流程办理。

  4.实习延期(暂停)结束时间,教务处将根据教育厅的通知,及时转达各系。未通知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严禁任何系部擅自提前安排学生实习。

  5.各系对实习学生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于每周四1600前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见附件)至教务处汇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发烧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实习学生,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三、做好心理疏导

  指导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已经开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支持服务热线”,为全校师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服务和援助工作(详见学生处微信公众号)。

  心理支持热线:

  郑老师(男):QQ号码2948728151

  何老师(女):QQ号码3413014084

  热线开放时间:

  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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