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19/2020(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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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开展本学期线上教学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系(部)务必重视,以此为契机,查找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把解决问题作为期中教学检查的落脚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学期因疫情影响,截至目前均采用线上教学形式。期中教学检查以系(部)自查为主,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系(部)督导小组应切实发挥两级督导的作用。教务处将于15周对系(部)教学检查、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材料:本学期开课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进度计划(截止到第12周)、教学情况登记表、教案(第1周~第12周)、教研室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记录》XH03JW023-03/0。

  2.主要教学环节:重点自查本部门的线上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参照督导团线上督导的听课指标。

  3.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的布置及批改情况:任课教师应按照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以及(开展线上模拟实践教学或其他线下替代形式实践教学的)实验(实训)报告。

  4.教学秩序:各系(部)应在此期间对本系(部)线上教学秩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开课,进度是否相符,使用何种教学平台等情况;有无随意代、调、停课现象等;学生的到课率及对线上教学的评价等。

  5.评教、评学:利用线上渠道,组织开展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线上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

  1.各系(部)进行期中线上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于5月20日前报教务处。有教学事故时应单独写出事故报告。

  2.由于疫情防控形势及开学时间的不确定性,各系部应加强教学质量监督,对各门课程或教学项目的线上教学效果进行详细动态评估,持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形式,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专业明确对所有课程或教学项目拟采取的线上线下教学衔接与弥补方式,制定正式开学后教学实施的具体衔接或弥补方案,以及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和成绩评定方案,于6月1日前并报教务处备案。确实难以在本学期完成的教学内容,可以按学院规定程序申请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附表: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记录.doc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doc

附件3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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