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9/2020学年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教学一线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根据《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XH03JW042,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请各系(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法》中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组织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系(部)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年担任教学任务(专任教师、实验指导教师)总数的10%。根据学院院务会会议纪要精神,辅导员承担思政课课程的可参照办法执行,由思政部负责组织评选并上报推荐名单,评选比例为10%。
二、上报材料
各系(部)上报推荐名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优秀教学奖申报表》XH03JW042-01/0;
2.按考核名次排序的学年教学质量测评结果;
3.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进度计划、教学情况记录本;
4.一个班的学生作业(含实验、实训报告)、试卷样本;
三、截止时间
各系(部)于第17周周五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上述材料报教务处周峰老师。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