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9/2020(二)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物业公司: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质量体系文件对教学各环节管理的规定,现将期初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

  1.根据《关于定期教学检查制度的规定》XH03JW023的要求,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填写《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记录表》(附表1)、《期初教学材料检查记录》(附表2),并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2.因受疫情影响,开学至今为在线教学,各系(部)主任应加强线上巡查,检查本部门教师、学生上课情况,并填写《教学检查巡视记录》(附表3)。

  3.学院领导将分头不定时巡视两个校区各教学场所,随机在线听课,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请各系及时做好学生到校的注册工作,数据汇总后上报教务处,以便在平台注册。

  5.做好上学期教师(含兼课教师)教学材料等的检查、归档工作,填写《教师教学材料检查登记表》(附表4)。

  6.本学期教材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7.根据《新教师导师制培养管理办法》XH03JW009的规定,各系(部)为新教师选派指导教师,并填写《新教师培养一览表》(附表5)。

  8.根据《教师听课制度》XH03JW014的规定,学院各级领导、教学管理人员都要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发现和总结教学中的典型经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学院领导每学期需听课2-4次,分管教学副院长听课4-6次,教务处负责人、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6-8次,任课教师听课不少于4次。听课时做好听课记录,学院领导的听课材料由学院办公室汇总后交教务处归档,系部听课材料由教研室汇总后交系部归档。

  请各系(部)于4月25日前将附表1-5等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各系(部)要及时汇报教学检查情况,有教学事故时应单独写出事故报告。教务处将适时组织对系(部)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二、辅导答疑

  根据《教师教学工作规范》XH03JW006的要求,任课教师每周至少安排1次辅导答疑。任课教师在开学后将辅导、答疑的时间和地点上报教研室,并让学生周知,辅导、答疑情况要作记录。对上学期考试不及格或学业有困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采用重点辅导的手段,帮助其完成课程的学习。

  三、教室及实验(训)室环境

  物业公司应做好教学楼教室、实训楼的卫生保洁工作,每间教室灌注好黑板擦洗液,配齐黑板擦,配合做好教学使用器材的检查工作。

  附表:

1.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记录表.doc

2.期初教学材料检查记录.doc

3.教学检查巡视记录.doc

4.教师教学材料检查登记表.doc

5.新教师培养一览表.doc

6.任课教师辅导答疑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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