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学生情况周报上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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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闽教明电〔2020〕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学生实习延期(暂停)进行,未通知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安排学生实习。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于每周五12:00前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见附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发烧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的实习学生,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请各系组织老师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科学防控疫情的教育引导,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各系组织全面摸排核查,准确掌握实习学生人数和相关情况并建立名册,于每周四上报各系实习学生情况表,发送OA邮件至教务处进行汇总。



  教务处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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