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届学生毕业实践要求的指导意见
各系: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实习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9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要求暂停所有学生的实习安排。
对于2020届毕业生,由于暂停毕业实践可能会影响到学生的毕业以及就业等问题,为此给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1.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实践报告,可通过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实训项目、小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计划书或在线技能培训等来替代完成;
2.习迅云继续签到(在家或实习当地),原来所要求的实习周报,可用撰写学习心得、学习周记代替,数量不少于18篇;
3.实习手册、实习三方协议书上的企业盖章,因特殊时期,不作统一要求。
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习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