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补考、重修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修及补修报名对象
1、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五年专)
2、相关必修课程不及格的2018届、2019届往届生
3、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有效期内)
二、重修原则
1.课程重修一般是在以后学年(或学期)相同的课程(学时、学分相同)中进行,即学生本次可重修2019/2020(二)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对于以后学年(或学期)不再开设的课程,应单独出卷组织重修考试。
2.公共选修课不进行重修,只能重新选课,已修读并取得学分的公共选修课不能重复选修;
3.原《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为《信息技术与素养》)课程可以重修,亦可以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以证书抵成绩的方式取得相应学分;
4.《大学英语(2)》课程可以重修,亦可以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CET),以证书抵成绩的方式取得相应学分;
5.重修《形式与政策》课程的学生完成重修报名后请务必于3月25日(星期三)之前自行联系思政部形式与政策教研室主任邓力老师(13235929915),根据思政部要求进行该课程的重修;
6.重修体育类课程的学生完成重修报名后请务必于3月25日(星期三)之前自行联系原任课教师,根据原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该课程的重修,若原任课教师已退休或离职,可与基础部体育教研室主任鲁海涛老师联系(15980761151),根据基础部要求进行该课程的重修。
特别强调,以上课程重修前提是2019/2020(二)学期有开设相同课程,否则不能重修(由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应单独出卷组织重修的除外)
7.关于实践环节重修问题
①实训
对于毕业前有向系部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但未参加实训的,在学籍有效期内可准予重修;若无任何手续,未参加实训的,不予重修。未取得的学分可用符合规定的学分来抵,以达毕业条件。
②实习
在学籍有效期内,可用同性质的实践经历来抵扣。由学生提交申请,系部审核。
8.课程重修以学生自学为主,原任课教师辅导为辅,学院不再另行开班,特殊时期,若已报名重修学生有参与线上学习意愿的,系部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9.课程重修考试与2017级、2018级、2019级相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未申请重修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考试。
三、重修、补修课程及报名要求
1.公共基础课可重修课程请关注基础部、思政部的OA公告通知。
2.专业课可重修课程见各系具体通知。
3.2017级、2018级转专业学生转入专业所缺课程的补修与上述要求相同。
4.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扣除相应的服役年限。
四、上报材料及进度安排
1.请基础部、思政部于3月18日(星期三)之前OA公告公共基础课可重修课程。
2.请各系综合办主任通过教务系统学生成绩子系统的“附加功能”-“查询学生未通过名单”菜单下导出上述重修报名对象中相应学期未通过的名单并在系内公布,为学生报名重修提供参考。转专业补修学生请参照转入专业的开课计划报名补修。
3.根据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电子版,纸质版待开学后提交),以系为单位按“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两类将课程重修及转专业补修名单分类汇总在附件1和附件2上,转专业补修的请在表格“备注”栏注明“转专业”,并于3月25日(星期三)之前将附件1电子版和盖系公章的纸质版交基础部、思政部。
注意:2019/2020(一)补考将于开学后进行,针对可能存在的补考未通过学生需要报名重修的情况,待补考成绩公布后,学生可根据学院2019/2020(二)学期开设课程情况,自愿选择补报名重修,特殊时期,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办理。
附件详见OA邮件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