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一)学期补考及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定于3月3日-3月21日期间组织2020/2021(一)学期补考及202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考试年级 | 考试形式 | 考试时间 |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课程 | ||
2021届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往届生 | 线上考试 | 3月6日-3月7日 | 3月3日-3月14日期间 |
2019级、2020级 | 线下考试 | 3月20日 | 3月21日 |
1.线上考试
(1)补考
2020/2021(一)学期期末考试未通过的2021届毕业生(不含无故缺考、违纪学生)。请根据强智教务系统中学生期末成绩数据处理,操作方法见附件1。
(2)重修考试
2021届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往届生上学期已返校参加重修考试但不及格的学生。请根据强智教务系统中重修学生成绩数据及线下报名重修学生成绩数据汇总。强智教务系统中重修学生成绩数据导出方法见附件2。
2.线下考试(补考)
2020/2021(一)学期期末考试未通过的2019级、2020级学生(不含无故缺考、违纪及校内培养的退役军人),请根据强智教务系统中学生期末成绩数据处理,操作方法见附件1。
三、相关材料的报送
1. 补考、重修考试安排及试卷的报送
请于3月3日(星期三)报送线上补考安排及电子版补考试卷,3月8日(星期一)之前将线下补考安排(含听力、口语等非纸质考试的理论课程)及补考试卷报送教务处郑昭华,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将安排表发给各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各班级,线下补考安排发给物业办公室(思明校区)/教学准备室(翔安校区)。
2.考试违纪情况的报送
请各学院于3月22日(星期一)之前报送考试违纪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后与收齐的违纪学生相关材料报教务处郑昭华。若本学院组织的考试无考生违纪,请于3月22日(星期一)之前发OA邮件告知郑昭华。
注意:违纪学生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四项,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好后报教务处。
(1)《考场监考情况报告表》(见附件4)(请写明考场总体情况,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请详细写明学号、姓名、违规违纪行为等信息);
(2)违纪学生的检讨书(具体要求见附件5。请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及系领导审核后签署意见再报教务处,检讨书的陈述必须与《考场监考情况报告表》一致);
(3)违纪学生的答题卷(试题卷请各二级学院自行保存);
(4)违纪物证材料(材料上必须注明违纪学生的班级、姓名;手机存储考试相关信息、接收考试相关短信,将考试相关信息写手上、桌面上等情况,请务必拍照留底,并打印报送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