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明教研室”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开展“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师工作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我校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组织和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努力工作、树立新课程教学要求的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服务观念,努力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潜心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学校教育的新发展贡献力量。
一、指导思想
 广大教师应全员参与“文明教研室”创建工作,各学院至少要创建出一个教育教学工作扎实、教师业务素质过硬、经得起考核的“文明教研室”标杆。
 大力营造广大教师热爱教育、苦练本领、勤奋踏实、重信守诺的氛围和环境,将“文明教研室”持续建成一个开拓创新、管理一流的模范群体;一个文明整洁、规范礼仪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窗口;一面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建设旗帜;一个成绩突出、经得起检验的教育教学亮点。
二、参加范围
 学校各教研室
三、创建评比标准
 1.全体教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2.在教学、教研过程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优质高效的教学服务观念,并取得突出成绩。本教研室在评选年度中无教学事故、无学生投诉事件发生。
 3.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有计划、有总结,能按计划节点和内容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4.教研室积极开展教研室各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含校外实训基地课程建设和课程建设)。
 5.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体现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
 6.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毅”精神纳入日常课程体系,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7.将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
 8. 积极组织进行教学改革与成果立项申报、参加各类教学类比赛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比办法:
 1.评选年度为2020年。各学院组织各教研室按照《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体系表》(附件1)进行申报并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名额:1个/学院。推荐的“文明教研室”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2.经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研室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且教研室所属学院不能递补。
 3.评选材料(含评选活动照片2张电子版)请于2021年7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周峰。
 4.学校将对“文明教研室”进行表彰。

 附件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体系表》
 附件2:《教改项目立项文件,师生各类竞赛参赛获奖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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