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二)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2021-2022(一)学期2022届毕业班相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期初补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考试安排

  1.2022届毕业班(航海、轮机、养殖、水族、制冷5个专业除外):9月13日(星期一)之前完成2020/2021(二)学期补考。

  2.2022届毕业班航海、轮机、养殖、水族、制冷5个专业9月18日之前完成2020/2021(二)学期补考。

  3.2020级在校生(不含五年制高职学生):(1)9月11日公共基础课考试;(2)9月12日至9月18日期间专业课程考试。

  请二级学院根据相关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补考安排,安排补考时注意避免考生及考场冲突。请于9月6日(星期一)之前将补考安排(含听力、口语等非纸质考试的理论课程)报送教务处(电子版OA上发给郑昭华老师,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并将安排表发放给各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各班级及物业办公室(思明校区)/教学准备室(翔安校区)。

  二、补考巡视工作安排

  补考巡视人员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请各二级学院巡视人员做好巡视记录,巡视结束后9月23日(星期四)之前将考场巡视记录表(附件1)的纸质版签名交郑昭华老师。

  三、补考违纪情况的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3日(星期四)之前报送补考违纪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的电子版OA上发给郑昭华老师,纸质版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与收齐的违纪学生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若本二级学院组织的考试无考生违纪,请务必于9月23日(星期四)之前发OA邮件告知郑昭华老师。

  注意:违纪学生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四项,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好后报教务处。

  1.《考场监考情况报告表》(附件3)(使用手机作弊的,请务必写清是“手机存储考试相关信息”、“手机接收考试相关短信”还是“手机上网查阅考试相关信息”。)

  2.违纪学生的检讨书(具体要求见附件4。请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及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意见再报教务处,检讨书的陈述必须与《考场监考情况报告表》一致);

  3.违纪学生的答题卷(试题卷请各二级学院自行保存);

  4.违纪物证材料(材料上必须注明违纪学生的班级、姓名;手机存储考试相关信息、接收考试相关短信,将考试相关信息写手上、桌面上等情况,请务必拍照留底,并打印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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