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应对疫情,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2021级新生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教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相应准备:
1.教学调整及课表发放
(1)2021级新生自2021年10月11日(第9周周一)起至返校前开展线上教学。10月11日-22日(第9-10周)执行第21-22周的课表,第11周起按照原课表执行;第21、22周若为实训周,由二级学院先调整实训周次、再根据实训周次调整上课周次,并与马院、公教院做好沟通协调。
(2)任课教师需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调课申请,各学院于10月6日前完成课表调整的审批、检查等工作、于10月8日前将课表发放至新生班级群并确认全体新生均接收到课表(因新生在校外,暂不开放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课表)。
2.学号编排及平台安装
(1)教务处及各学院于10月2日前做好新生学号编排及新生信息导入超星平台工作(另行通知)。
(2)各学院需于10月7日前将超星安装手册(另行发送至综合办处)发送给学生并确认全体新生均已安装超星平台且成功登录。
3.入学教育及教学开展
(1)面向新生的超星平台使用培训、学籍教育、医疗健康及心理健康等教育拟于10月8日-10日在超星平台上开展(另行通知)。
(2)倡议授课教师以加入班级群、组建课程教学群等方式加强与新生的沟通联系。线上授课使用其他平台开展的教师,还需于开课前自行联系学生并告知学生教学平台的使用。
4.线上授课注意事项
(1)教师在第1次授课时应将教学安排、教学要求等详细告知学生。建议教师完成1周教学后开展1次问卷调查,根据学生反馈进行教学小结并进一步优化教学安排。
(2)线上教学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使用的法律法规;紧扣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深入挖掘课程资源,持续优化教学设计,增加各种互动环节,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课堂教学质量。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新生课程的线上督导,了解新生学习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并及时改进提升。
教务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