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二)学期教学巡查安排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程序》的要求,教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校教师的课堂、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教学检查巡视记录》提交教务处。为加强教学巡查力量,2021-2022(二)学期两校区教学巡查人员安排如下:
说明:
1.每周安排两人检查,巡视时间和区域可自行协商。教务处、各学院院领导也可开展随机巡查,并将巡视表提交教务处周峰。
2.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教学巡视表提交教务处周峰,教务处将根据巡视记录追踪落实异常情况。
3.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汇编检查简报,及时发布;二级学院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
关于2021-2022(二)学期教学巡查安排情况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