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一)学期教学巡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程序》的要求,教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校教师的课堂、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教学检查巡视记录》提交教务处,并根据检查巡视情况进行整改提升。为加强教学巡查力量,2022-2023(一)学期两校区教学巡查人员安排如下:
校区 | 周次 区域 | 第1周 | 第2周 | 第3周 | 第4周 | 第5周 | 第6周 | 第7周 | 第8周 | 第9周 |
翔安 | 教学楼、实训楼、体育课场所等教学场所 | 倪 辉王忠杰 | 徐 薇 蔡真珍 | 林晓鹏 周 敏 | 叶小超曾启鸿 | 李碧全 袁 媛 | 林杰钦 周 峰 | 倪 辉 杨智玲 | 李 洋 蔡 宁 | 黄晓梅 吴正英 |
第10周 | 第11周 | 第12周 | 第13周 | 第14周 | 第15周 | 第16周 | 第17周 | 第18周 | ||
倪 辉王忠杰
| 徐 薇 袁 媛 | 林晓鹏 周 峰 | 叶小超曾启鸿
| 李碧全 蔡真珍 | 林杰钦 周 敏 | 杨智玲 吴文龙 | 李 洋 张志杰 | 黄晓梅 张 媛 | ||
翔安 | 教学楼、实训楼、体育课场所等教学场所 | 第19周 | ||||||||
张志杰 张良宾 | ||||||||||
思明 | 以航海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
说明:
1.每周安排两人检查,巡视时间和区域可自行协商,应兼顾教学楼、实训楼等不同教学场所。教务处、各学院院领导也可开展随机巡查,并将巡视表提交教务处周峰。
2.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教学巡视表交教务处周峰,教务处将根据巡视记录追踪落实异常情况。
3.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汇编检查简报,及时发布。
教务处
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