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关于开展2022-2023(一)学期教学巡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程序》的要求,教务处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校教师的课堂、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教学检查巡视记录》提交教务处,并根据检查巡视情况进行整改提升。为加强教学巡查力量,2022-2023(一)学期两校区教学巡查人员安排如下:

校区

周次

区域

1

2

3

4

5

6

7

8

9

翔安

教学楼、实训楼、体育课场所等教学场所

倪 辉王忠杰

徐 薇

蔡真珍

林晓鹏

周 敏

叶小超曾启鸿

李碧全

袁 媛

林杰钦

周 峰

倪 辉

杨智玲

李 洋

蔡 宁

黄晓梅

吴正英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倪 辉王忠杰

徐 薇

袁 媛

林晓鹏

周 峰

叶小超曾启鸿

李碧全

蔡真珍

林杰钦

周 敏

杨智玲

吴文龙

李 洋

张志杰

黄晓梅

张 媛

翔安

教学楼、实训楼、体育课场所等教学场所

19


张志杰

张良宾


思明

以航海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说明:

1.每周安排两人检查,巡视时间和区域可自行协商,应兼顾教学楼、实训楼等不同教学场所。教务处、各学院院领导也可开展随机巡查,并将巡视表提交教务处周峰。

2.巡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教学巡视表交教务处周峰,教务处将根据巡视记录追踪落实异常情况。

3.教务处根据检查情况,汇编检查简报,及时发布。

教务处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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