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21114日至1118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务必重视,以此为契机,查找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把解决问题作为期中教学检查的落脚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督导小组应切实发挥两级督导的作用。教务处将于对学院教学检查自查结果的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材料:本学期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进度计划(截止到第8周)、教学情况登记表、教案(第1周~第8周)、教研室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记录》。

2.主要教学环节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指标参照《听课评价表》的听课要点。

2)实验、实训、实习:重点检查实训、实习标准的完整性及实验、实训、实习环节的实施过程情况以及开出率。单独开课的实验、实训、实习应有对应的课程标准

3.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的布置及批改情况: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

4.教学秩序:各学院应在此期间组织对本学院教学秩序的检查,重点检查教师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接打手机、微信聊天等现象;有无随意代、调、停课现象等;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有无迟到和旷课现象。

5.评教、评学: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实验(训)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实验(训)室信息档案管理制度(XH03JW035)》等文件要求,检查各学院实验、实训室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重点检查:(1)实验、实训条件准备情况;(2)学生实验、实训记录;(3)实验、实训开出率统计记录;(4)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使用记录;(5)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6)设备台账及账卡物相符情况;(7)实验耗材使用登记情况等内容。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于1125日前报教务处。

2.各学院要及时汇报教学检查情况,有教学事故时应单独写出事故报告。

附表:1. 《期中教学检查记录》

2. 《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

3. 《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记录表》

4. 《实验(训)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


附件1 期中教学检查记录.doc附件2 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doc附件3 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记录表.doc附件4 实验(训)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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