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029日至1123日(第9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系(部)务必重视,以此为契机,查找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把解决问题作为期中教学检查的落脚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系(部)自查为主,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系(部)督导小组应切实发挥两级督导的作用。学院督导团、教务处负责对系(部)教学检查的督促、指导和自查结果的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材料:本学期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进度计划(截止到第8周)、教学情况登记表、教案(第1周~第8周)、教研室活动记录、听课记录等,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记录》XH03JW023-03/0

  2.主要教学环节

  (1)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指标参照《听课记录表》XH03JW014-03/0中的听课要点。

  (2)实验、实训、实习:重点检查实训、实习大纲的完整性及实验、实训、实习环节的实施过程情况以及开出率。单独开课的实验、实训、实习应有对应的大纲。

  3.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的布置及批改情况: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及实验(实训)报告。

  4.教学秩序:各系(部)督导小组应在此期间组织对本系(部)教学秩序的检查,重点检查教师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接打手机、微信聊天等现象;有无随意代、调、停课现象等;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有无迟到和旷课现象。

  5.评教、评学: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实验(训)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实验(训)室信息档案管理制度(XH03JW035)》等文件要求,检查各系实验、实训室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重点检查:(1)实验、实训条件准备情况;(2)学生实验、实训记录;(3)实验、实训开出率统计记录;(4)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使用记录;(5)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6)设备台账及账卡物相符情况;(7)实验耗材使用登记情况等内容。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

  1.第912周,各系(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于127日前报教务处。

  2.各系(部)要及时汇报教学检查情况,有教学事故时应单独写出事故报告。

  附表:

   1.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记录.doc

   2.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doc

   3.附件3教学场所、教学设施检查记录表.doc

   4.附件4实验(训)室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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